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7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表示,為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加強延攬高專人才力道。
林右昌透過新聞稿表示,感謝立法院全體立委及朝野黨團的支持,順利完成修法作業。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使優秀外來人士歸化台灣更友善便利,這次修法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
林右昌指出,現行的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繼續5年,修法後放寬為繼續2年,或曾在台灣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無須每年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
林右昌提到,為感謝殊勳外籍人士長期在台居留奉獻,在醫療、社福、教育等領域,以及對偏遠鄉區的奉獻,這次增訂有「殊勳」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新台幣1200元。
林右昌說明,考量現行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完備保障未成年兒童權益機制,這次新增無國籍兒少被社福機關或機構監護者,可由其監護人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
林右昌透露,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這次修法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以明確界定。
林右昌強調,這次國籍法修正,將更完整落實政府保障兒童取得國籍的權利,以及加強延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力道,希望吸引更多優秀外國人才來台服務。(編輯:張若瑤)11305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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