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捷合作援烏 外交部:台方要求應向台灣製造商採購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書緯台北8日電)台灣與捷克於去年簽署「有關建立促進烏克蘭重建關鍵基礎設施能量夥伴關係瞭解備忘錄」,備忘錄中載明,台灣捐款中30%至40%應用於向台灣製造商採購,外交部歐洲司長黃鈞耀今天證實,這是台灣方面要求。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上午處理院會交付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外交部、國安局、僑委會、退輔會主管預算凍結案等。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詢時關切,台捷去年簽署的「有關建立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台灣方面列為密件,捷克方面如何看待此簽署案,是否同樣列為機密。

外交部政務次長田中光回應,每個國家要怎麼做,都有其制度遵循。

馬文君指出,捷克的官方媒體已於3月26日公開「有關建立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是台灣捐款1000萬美元,分成3年期,其中規定30%的供貨量需要向台灣企業採購,質疑為何不是台灣直接採購,卻是將錢給外國,再由外國向台灣採購,此種做法是台灣要求還是捷克要求。

田中光說,因為捷克沒有中共在對付他,「台灣的情況就是跟人家不一樣」。

黃鈞耀進一步補充表示,「這是我方要求的」,因為受援區烏克蘭東部受到戰亂影響最大,也是非常危險地區,基於對捷克政府信任,捷克政府願意冒險,派員去當地醫院實地勘查,去看當地需要什麼物資,基於政府之間信任,因此台灣政府希望捷克政府,依據當地需求進行採購。

國民黨立委鄭添財詢問,此案是否有要求捷克列為機密。

田中光回應,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面對的挑戰不一樣,台灣不能告訴對方「這個要列密,這個不能列密」。(編輯:林淑媛)11305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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