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2日電)監察院今天針對彰縣府停辦潭墘國小提出糾正;彰縣府回應指出,遺憾但給予尊重,監察院以偏概全,會讓第一線公務員更加難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縣府靜待判決結果。
監察院指出,彰化縣政府辦理潭墘國小專案評估會議時,未明確討論停辦事宜,就逕行公告舉行停辦公聽會,並在2週後決議停辦,未善盡社會溝通、踐行程序正義,決定糾正彰化縣府。
彰縣府下午發布新聞稿回應,縣府表示遺憾但給予尊重,也重申施政不僅正視程序正義,更重視社會溝通,監察院以偏概全的說法,會讓第一線公務員更加難為。
縣府指出,處理停辦潭墘國小首重地方溝通過程,除專函通知當地民意代表、公所、村長共同與會,學校也事先告知家長參加公聽會及調查家長參與意願,公聽會當天,除說明停辦潭墘國小學區規劃、學生相關配套補助及後續校舍規劃等,並開放所有家長、學生與當地民眾自由發言,讓在地民眾充分表達意見。
彰縣府說明,多數家長同意接受縣府提出的就學補助方案,但部分地方人士仍提出行政救濟,經教育部駁回訴願,另針對原告停止行政處分執行之聲請,最高行政法院也駁回抗告確定,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縣府靜待判決結果。(編輯:陳清芳)11305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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