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驅動自駕車 立院法制局促研議倫理指引盤整法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9日電)AI驅動自駕車發展,但如何上路是一大難題。立法院法制局指出,現行台灣的交通法規是以車上有駕駛人為前提制定,為利於未來開放自駕車上路,除了可先發展自駕車倫理指引,也應通盤檢討道路交通相關法規。

2024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上週風光落幕,外界看到台灣在AI供應鏈的高度競爭力,而汽車產業的自動駕駛又與AI息息相關,立法院法制局日前提出報告,探討自駕車上路需具備的交通法規。

法制局指出,無人車是目前AI技術具體應用的熱門項目,不僅可以增進人類生活便利性,提供行動不便者、高齡者等更方便的運輸選擇,甚至因為不需要人力駕駛,可擴大運輸與物流產業的營運能量。

法制局指出,現行台灣法令僅有「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自動駕駛車輛申請道路測試作業規定」,屬於測試實驗階段,但台灣現行規範車輛上路的「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均以要求駕駛人全權負責車輛操控為立法基礎。

法制局指出,自駕車在現行法規下會遭遇車輛安全檢測審驗和牌照取得的嚴格限制,未來自駕車能否實際上路運用於日常交通,除了取決於自駕車科技,涉及道路交通相關法規亦應相應修正。

法制局報告羅列美國、日本、德國作法,並建議政府可先準備發展合乎現有體制,又能配合新時代需求的「自駕車倫理指引」,如此可使研發者安心研發,不受舊制困擾,使用者也可不受拘束安心使用新科技。

法制局強調,政府也應通盤檢討國內交通相關法規,例如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增列自動駕駛系統技術或裝置定義,或將自動駕駛系統訓練整合於現有駕駛人考照系統;而自動駕駛技術發展關鍵之一為車聯網技術,未來也應研議車聯網通訊技術相關法制規。(編輯:林淑媛)11306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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