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9日電)國土署今天表示,國土計畫法上路不會影響農民權益,劃設農業發展地區不影響農民既有權益,既有的建地、農地,一樣可從事建築、農業相關使用,與現行規定一致,既有合法使用不受影響,並未增加管制。
媒體報導,雲林縣長張麗善被問及如何看待藍綠啟動國會職權修法宣講時提到,即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有重大變革,對農民權益造成相當大損害,並表示這才是地方所關心的事務,應下鄉跟全民做這方面的宣導比較重要。
國土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澄清,國土計畫法上路不會影響農民權益,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不影響農民既有權益,既有的建地、農地,一樣可以從事建築、農業相關使用,與現行規定一致,且既有合法使用不受影響,並未增加管制,未來仍可由縣府主動按計畫檢討調整為適當國土功能分區。
國土署表示,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是由地方政府依循各級國土計畫劃設條件的指導,參考現行區域計畫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和農地調查成果劃設,並未大幅增加農地面積。
此外,國土署說明,農業發展地區對於農民的既有合法權益均加以保障,依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規定,產、製、儲、銷均可申請使用,充分考量農業生產實際需要。
國土署強調,農業發展地區未來可由地方政府視實際需要,辦理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調整為適當功能分區,避免農地零星變更、破壞農業生產環境,而非不得變更。(編輯:林克倫)11306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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