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2日電)香港政府今天公布,對羅冠聰等6名早前被通輯的流亡海外港人,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以及禁止處理資金和與不動產相關等活動。
香港保安局今天早上表示,羅冠聰等6人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他們「潛逃」英國之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通緝各人。
這6人是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
保安局表示,局方已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在憲報刊登公告,對羅冠聰等人實施4項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此外,「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的措施適用於上述個別人士。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他們在英國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並抹黑和詆毀香港,以及「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港方有需要採取上述措施,予以強烈打擊。
警方表示,根據上述措施,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有關潛逃者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處理屬於或由其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將不動產租賃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有關潛逃者,或向其租入不動產;與有關潛逃者成立合資企業、合夥或類似的關係,或投資於該等關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7年。
羅冠聰是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蒙兆達是前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劉祖迪則在網上主張「香港攬炒」,鄭文傑是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僱員,霍嘉誌和蔡明達被指聯同他人在社交平台開設頻道,並多次發佈影片,包括呼籲他人加入外國軍隊,及組織軍隊在港鼓吹港獨等。(編輯:陳鎧妤)11306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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