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21日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這次共通過44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1.2億元;基金會也正在籌辦今年度的名譽回復證書頒發典禮。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上週,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083件,其中1724件通過賠償、另有51件撤回申請、36件駁回,駁回案件多數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或要件。
基金會指出,這次通過的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民眾因舉辦演講、遊行等活動而遭逮捕,也有被害者在白色恐怖期間,因發行書刊針砭時政而遭逮捕入獄,並因政治原因干預審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基金會表示,在威權主義的時空背景下,民眾人身自由與言論自由等基本的公民權利都遭戕害,這些案件除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其判決外,也通過這次董事會核定賠償。
基金會說,就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案件中,目前共已受理246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11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2件撤回申請、130件駁回,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統計,就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累計受理2722件,現已通過2567件,案件通過數超過9成。基金會正籌辦今年度名譽回復證書頒發典禮,典禮相關活動日期與資訊將擇期公告在官網或臉書粉絲專頁,並將陸續寄發由總統及行政院長具名的名譽回復證書給申請者,以政府角度滌除被害者當年所蒙受的不白之冤。
基金會表示,將持續推進權利回復相關業務,爬梳歷史資料、還原案件脈絡、調查案件、並送入董事會討論及核定賠償,回復人民在威權時期受侵害的權利與名譽。(編輯:蘇志宗)11306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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