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可否開唱 內政部:北市府依主管權責自行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6日電)台北市議會今天通過議案,建議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確認大巨蛋辦演唱會相關疑義。內政部則重申,立場從未改變,台北市政府應依據106年的函示,由北市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歌手周杰倫稱已將8月空下來,有意在大巨蛋開唱。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今天說,將依議會決議盡快發文給內政部,確認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若內政部函示與民國106年相同,就會請遠雄依使照註記委託專業機構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於地方政府場館舉辦大型活動,本來就應由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要求主辦單位擬定大型群聚活動計畫,並依活動特性與群眾參與狀況,進行詳細審查、妥善規劃。

內政部強調,對於大巨蛋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立場,就是依據106年函釋從未改變,請台北市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編輯:張均懋)1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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