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日電)中國將於今年8月1日實施規管網暴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新規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加強管理網路視聽節目、網路表演、網路直播、短視訊、跟帖評論等。若發現有網暴訊息,應及時刪除或掩蔽等,並保存紀錄向有關部門報告。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6月共同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規定),自8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網絡(網路)暴力訊息」是指通過網路以文本、圖像、語音、視訊等形式對個人集中發布,含有侮辱謾罵、造謠誹謗、煽動仇恨、威逼脅迫、侵犯隱私,及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指責嘲諷、貶低歧視等內容的違法和不良訊息。
規定指出,網路訊息服務提供者(服務提供者)應履行管理訊息內容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用戶註冊、帳號管理、個人訊息保護、訊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識別處置等制度。
服務提供者應對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訊息認證,發現涉及網暴的違法訊息,應立即停止傳輸,刪除、掩蔽等,並保存記錄,向有關部門報告。發現涉嫌違法犯罪者,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新規定又要求,服務提供者不得以「誇大事實、過度渲染、片面報導」等方式編採發布、轉載涉及網暴的新聞。對網路新聞訊息提供跟帖評論服務,應當先審後發。
服務提供者應加強管理網路視聽節目、網路表演、網路直播、短視訊、跟帖評論內容、網路論壇社區、網路群組等。若發現含有網暴訊息,應及時刪除、屏蔽或關閉評論或停止相關服務等。
公眾帳號生產運營者應建立健全發布推廣、互動評論等訊息審核機制,發現帳號跟帖評論等存在網暴訊息,應及時舉報。
服務提供者應依法依約對違規者採取警示、刪除訊息、限制帳號功能、關閉賬號等,甚至將相關帳號列入黑名單、禁止重新註冊等。
報導表示,截至2023年12月,中國網民達10.92億人,網路普及率達77.5%。2024年中國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過去一年,針對網路暴力「按鍵傷人」、「按鍵殺人」,審結網路誹謗公訴案件32件,判決85人有罪,分別年增10.3%及102.4。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劉艷表示,新規定進一步規範網路訊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
不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央網信辦法律顧問支振鋒表示,新規定要求網路平台建立網暴訊息預警模型,在技術上有難度。而網路暴力最重要的就是事先預警,因為一旦發生,造成惡劣後果是不可挽回。
曾代表網暴案受害人的律師周兆成表示,目前打擊網暴仍有較大難度,因為難以界定主要責任人和次要責任人;群體的匿名性和分散性使追蹤和調查取證複雜;群體行為容易受到情緒和輿論影響,難以準確判斷每個人的主觀惡意和違法故意。(編輯:陳鎧妤/邱國強)11307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