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赴日勿戴貴重金飾 以免遭海關扣留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4日電)1名台灣旅客6月入境日本時,隨身配戴的3.5兩金項鍊被海關沒收。對此,外交部今天表示,因日幣走低、金價上漲,隨身飾品容易超過20萬日圓的申報上限,進而遭沒收,提醒民眾赴日不要攜帶貴重珠寶金飾。

媒體報導,有台灣旅客6月中戴著3.5兩黃金項鍊入境日本時,被日本海關認定要變賣黃金,因而被帶進「小房間」扣留6小時,並沒收該條黃金項鍊以及手機。

對此,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范振國今天於記者會指出,近來日幣大幅貶值,再加上國際金價走揚,以及日本消費稅提高至10%等因素,外交部觀察到有犯罪集團開始走私黃金入境日本販售,日本海關因此對觀光客隨身攜帶的金飾品等進行嚴格審查。

范振國說明,據日本海關規定,如果攜帶的金額超過10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20萬1676元),包括等值外幣、支票、有價證券,或純度90%以上的黃金達逾1公斤時,須於入出境時向日本海關進行「進出口申報」。

范振國進一步表示,隨身攜帶物品(包括配戴金飾)如果總計價值超過2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4萬336元),也必須填報「攜帶物品申告單」,可於飛機上或海關行李查驗站前的書寫檯取得,如果事先未申告被查獲,物品可能遭到沒收。

范振國強調,由於台灣民眾時常佩戴金飾品,又因金價上漲等情形,隨身金飾容易超過日本規定的20萬日圓上限而遭沒收,因此再次提醒,赴日盡量不要攜帶貴重珠寶及金飾品,以免入境時遭盤查,進而遭到沒收物品、課徵關稅等處罰。(編輯:張若瑤)11307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