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9日電)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知情人士指出,可預見各機關代表必定會針對暫時處分的要件進行攻防,像是立院近期依照新法成立的調查小組是否已構成相當的急迫性等,相信會是攻防焦點之一。
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一度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總統府隨後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條文,條文已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則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司法院預計10日下午2時,針對4案聲請暫時處分部分在憲法法庭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司法院今天指出,4聲請機關共派12人出庭,其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派代表3人、訴訟代理人3人,行政院及總統機關代表不到庭,由訴訟代理人出庭。
知情人士表示,可預見各機關代表明天必定會針對暫時處分的要件進行攻防,包括憲法第43條第1項規定中,「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等要件據理力爭。
知情人士說,尤其是立法院預計或已經依新法成立的調查小組,包括已成立的「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以及11日擬成立的「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是否已構成相當的急迫性、若行使職權是否將造成無可回復的損害、有無其他手段可防免權力分立的憲法架構被挖空,應該都會是攻防重點。
此外,知情人士也指出,監察院的調查權是否與立法院的調閱權因為此新法產生衝突,可預見也是攻防焦點之一。(編輯:林興盟)11307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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