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媒體日前報導,監察委員林國明的任期雖然還有2年,卻已請辭。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證實,林國明辭職的人事令今天已經下來,並將在8月1日起生效。
媒體日前報導,監委林國明向監察院長陳菊提出辭呈。李俊俋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林國明辭職的人事令今天已經下來,並將在8月1日起生效。至於林國明請辭原因,則未多作說明。
林國明曾任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等職務,並在民國109年8月1日起擔任第6屆監委,原本6年任期是到115年7月31日,但提前2年請辭。(編輯:翟思嘉)11307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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