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新住民基本法。內政部移民署長鐘景琨今天說,因目前中央三級機關額度已額滿,會先成立「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逐步規劃,並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研議。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新住民基本法,明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統籌規劃相關事宜,並提供新住民學習語言資源以消除隔閡;地方政府也應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內政部長劉世芳、移民署長鐘景琨今天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鐘景琨說,未來內政部要設立中央三級行政機關,在專責機關設立前,行政院會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內政部每年也要提出基本方針,每5年要進行調查、擬定計畫並公布。
鐘景琨指出,成立專責機關有一定作業程序,至於是否要成立「署」,因目前三級機關額度70個已額滿,現階段會先成立「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並尋覓合適廳舍、進行法制作業、調整組織員額等,後續會逐步規劃,並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研議,還需要一點時間。
劉世芳表示,目前在台的新住民大部分是因婚姻關係,希望讓他們融入台灣生活、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在這之前會協助他們語言、生活適應等,並會編列更多經費。
劉世芳說,投資移民、技術移民,以及來台的留學生、移工等,經過教育部、勞動部一定程度的協助後,讓他們從藍領變白領,也能納入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在一定期間能取得居留,會朝這方面邁進。
劉世芳指出,籌備處也需要編列經費,加上移民署目前有新住民產業發展基金,每年新台幣3億元,會視情況用來照顧新住民。(編輯:翟思嘉)11307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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