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0日電)國土計畫法明年上路,陸續傳出搶送土地變更案,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地方政府土地地目變更案,按現行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程序本來就存在,沒有任何扞格,很遺憾有些地方政府把兩者合一試圖拖延,政府會依法行政,照既有政策方向走。
劉世芳上午出席國土計畫政策說明研討會,針對環團建議國土法應從三級單位國土署拉高到行政院,劉世芳表示:「以後再說。」
有關今年以來各地搶送土地變更案件暴增,甚至財團圈地傳聞不斷,劉世芳說,圈地與否屬於財團炒作土地的範圍,不在國土計畫法涵蓋的範圍內。
劉世芳指出,國土計畫是沒有顏色的,國土法是框架式立法,是10年前立的法,當然會有一些缺失,政府會盡量在缺失中求取最大共識,最大共識在於中央與地方的溝通是否做到了,到目前為止,不分藍綠,已有11個縣市把功能分區圖送到國土署。
劉世芳表示,國土法絕對不是公務機關單獨做決定,而是要請很多學者專家提供意見。
劉世芳表示,地方政府有關土地地目變更,按照現在的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程序本來就是存在,沒有任何扞格,遺憾的有些地方政府把兩者合在一起,想要推延;國土計畫曾經延長一次,最後一事無成,拖延反而會害了台灣,現在氣候變遷迫在眉睫,國家公務機關應該依法行政,依既有政策去走。
劉世芳表示,颱風會造成淹水,未來西部地區淹水問題會增加,東部、北部山坡地崩塌也會愈來愈嚴重,這不是做防汛、加蓋提防、滯洪池就可以解決,要從國土計畫的保育觀點來看。
劉世芳說,山坡地能否被無限制的利用,或被財團炒作,又或是工業區設置是否都擷取優秀的農地當工業區的建地,縣市政府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或依照非都市計畫相關申請條件送到都委會審查,這是2個完全不同的行政程序。
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則說,即便是在區域計畫法範圍下,有些案子以前沒有通過,現在企圖圈進來,想藉這個時間點讓地方政府強行通過,或掛案子後設法突破,甚至藉由拖延讓條件改變,但無論是未來國土計畫法,或現在區域計畫法審查條件,對農地保護條件都沒有改變,不太可能送件就通過,這是炒作土地的話術。(編輯:林家嫻)11308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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