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7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再遭媒體指控其曾赴中投資陷金錢爭議,柯建銘今天發出聲明表示,他沒有聽過媒體所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他本人也未在大陸投資,也未向指控者借錢,他將委請律師提告。
柯建銘日前遭媒體報導,指控其早年曾與合夥人有意在中國南京投資項目,並向香港資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入股,而香港合夥方事後驚覺資金已遭掏空,從而尋求台灣律師發函要求柯建銘限期返款,否則將對他提出刑事訴訟。柯建銘隨後發出聲明,指其屬中共認知作戰的假訊息,呼籲媒體請勿以訛傳訛,以免誤觸法律。
不過,昨晚再有媒體報導同一題材內容,並指稱握有催款律師函等相關書面資料。
柯建銘上午以「鄭重再聲明」為題發表聲明,針對相關媒體在報導前不理他發表的3點駁斥聲明,以及善意提醒,「此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他將委託律師對該媒體記者,以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的媒體記者提出告訴,凡相關媒體、名嘴以訛傳訛者,將一併提告。
柯建銘昨天發出的3點聲明內容為:「1、本人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2.本人從未在大陸投資,請對方指出我於何時、何地、跟其一起在大陸投資;3、本人也沒有向其借錢,請對方提出匯款紀錄、借據。」
柯建銘說明,若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若港資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鐵證,大可直接向他本人提告,捨此不為而藉由網路故事抹黑攻擊他,掩飾其根本沒有提告證據的心虛。(編輯:張若瑤)11308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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