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27日電)外交部9月3日啟動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符合護照逾期、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未涉各類加簽案、身處境內、戶籍資料未變更等5條件即適用。
外交部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陳尚友宣布,外交部為持續精進便民服務,提供多元且便捷的申請換發護照管道,定於9月3日啟動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
陳尚友說明,「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試辦首日上午9時30分,將在領事事務局1樓舉行宣導活動,並由外交部長林佳龍主持啟用儀式,親自說明該措施的詳細情形,屆時歡迎蒞局參與。
根據領務局日前新聞稿,「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案,對象須為年滿18歲、持有自然人憑證,以及符合「護照逾期」、「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未涉各類加簽案」、「身處境內」、「戶籍資料未變更」等條件,護照製妥後再由當事人親領以確認人別。
另外,陳尚友提醒,為避免出國前臨時發現護照未滿6個月、逾期或遺失,或受颱風等天災停班影響不及申(補)換護照,領事事務局提醒民眾提前檢查護照,並透過目前多元收件管道,向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4個辦事處辦理護照。
陳尚友也提及,民眾現有護照效期不到1年,或是並非目前最新護照式樣,即110年1月11日起發行的新版晶片護照,都可以盡早申請換發護照。(編輯:張若瑤)11308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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