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審議會通過花蓮縣、新竹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內政部今天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新竹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及「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經委員充分討論,全案原則同意通過,是繼連江縣與金門縣後,本島率先通過的縣市。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花蓮縣及新竹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提送國土署後,6月18日及8月13日進行專案小組審查,兩案都依民國107年全國國土計畫及110年花蓮縣與新竹市國土計畫指導內容繪製,也同步就各轄內區域相關議題提出合宜劃設準則。

國土署說,新竹市政府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桃竹苗大矽谷計畫」,提案劃設城鄉發展地區部分,經國審會議討論,決議請新竹市依之前行政院83年6月27日同意的都市計畫範圍,依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程序,繼續進行規劃,仍可在後續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予納入,以符合成長管理的理念。

國土署指出,花蓮縣政府近年推動各項地方創生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吸引年輕人返鄉定居及就業,並透過部落現況資源盤點及調查,重新檢視具發展潛力的土地,包括吉安鄉、壽豐鄉、秀林鄉、萬榮鄉、光復鄉、瑞穗鄉、鳳林鎮及玉里鎮等,後續將進一步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進行聚落環境改善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營造宜居舒適的生活空間,經國審會委員討論後原則同意。

國土署重申,推動國土計畫是為重新建立非都市土地及空間使用新秩序,讓整體規劃取代既有土地零星變更、杜絕農地炒作,以及促進永續發展及鄉村區規劃引導地區適性發展等優點。

國土署表示,在國土計畫框架下,國土功能分區合理劃設與土地資源有效利用,都是地方政府權責;如果地方政府對轄內土地使用有具體合理的規劃想法,可依實際需求進行檢討及適度調整國土功能分區,絕非一成不變。

國土署說,截至目前已有13個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後續會儘速召開會議審議,以利有更多時間可充分討論地方關心議題及相關疑義。(編輯:林興盟)11309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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