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0日電)高雄大林電廠遭立委質疑防爆電氣管配件不防爆,勞動部職安署今天回應,目前僅完成簡易樣品初篩查驗及測試,後續尚待拆取實體樣品完成精確比對,若違規最高可處200萬罰鍰。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團今天說,大林電廠花費近新台幣80億元更新設備,結果要求防爆的不僅不防爆,恐怕還助燃,罔顧職安、公共安全。台電表示,尚未收到職安署正式檢驗報告,一旦收到、確定檢驗不合格,一定會要求廠商更換成符合規範的設備,再依照採購合約處分。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午發布新聞稿提出3點說明,強調大林電廠電氣管配件檢測結果尚待進一步比對查驗。
職安署指出,與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對大林電廠防爆電氣管配件進行查驗,因須配合現場運轉使用狀態,目前僅完成簡易樣品初篩查驗及測試,後續尚待拆取實體樣品進行精確比對,查驗結果如有發現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規定,可處20萬至200萬元罰鍰。
職安署說明,每年度均依職安法規定,要求勞檢機構對公告列入應符合安全標準及完成檢測驗證產品,進行抽驗及市場查驗,確認登錄具防爆性能或構造管配件應依法符合安全標準及張貼TS安全標示,如發現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理並通知改善,以確保事業單位工作者安全。
職安署強調,仍將持續依職安法推動相關產品抽驗及市場查驗,以確實監督公告列入應符合安全標準及完成檢測驗證產品符合標準,如發現及查證確有不法,將依法處理。(編輯:陳清芳)11309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