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立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 勿倉促或惡意杯葛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9日電)總統府日前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立法院尚未進行實質審查。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黃嵩立今天表示,憲政民主體制應是政黨競爭的遊戲規則,即便各方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有不同意見,但立法院應盡忠職守,給被提名人表達意見的機會。

總統府8月底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提名咨文已送立法院,但尚未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朝野立委回歸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及學識專業能力及嚴謹審查,不應倉促行使或惡意杯葛同意權的行使。聯盟也針對所有大法官被提名人選提問,希望大法官被提名人能回覆,以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今天憲政民主已經是台灣公約數,憲政民主體制應是政黨競爭的遊戲規則,聯盟堅決認為,執政黨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即便各方有不同意見,但是立法院應盡忠職守,給大法官被提名人表達意見的機會,進行社會溝通。

黃嵩立指出,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提出3點訴求,大法官同意權及司法權並非政黨角力的工具或籌碼,倉促行使、惡意杯葛或草率修法,都將損及司法公信力及民主政治。聯盟呼籲各政黨積極維護民主憲政體制,勿以國家體制為政治賭注。

黃嵩立表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須回歸專業,立法院應審慎行使人事同意權。也敬請大法官被提名人回覆公開提問,促進憲政議題的社會對話。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執行秘書陳莉蓁指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不應該是政黨角力及表決大戰,應讓人民充分認識大法官適任性、專業、理念、價值取向。立法院應本於憲政職責及人民的託付,審慎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表示,這次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司改要能持續推動,仰賴新任司法院長人選出爐,呼籲立法院不可以拒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應謹慎審查並讓審查過程順利運作。(編輯:翟思嘉)11310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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