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15日電)4名台灣人因未持工作簽證,在馬來西亞從事藝術表演遭移民局扣留調查。外交部今天表示,相關當事人正接受調查,人身安全無虞;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持續與馬方及當事人保持聯繫,並提供必要協助。
根據馬國檳城移民局12日於社群媒體平台臉書(Facebook)貼文,移民單位接獲檢舉稱外國公民在北海(Butterworth)一帶廟宇表演,但查扣護照顯示,他們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核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有4名台灣人與2名新加坡人。這6人於10日晚間遭查扣,當時正身著戲服登台。
外交部上午回應中央社提問表示,相關當事人正接受調查,人身安全無虞。
外交部說明,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於11日接獲馬國檳城移民局通知,4名台灣民眾以免簽方式入境馬國從事表演工作,由於未事先申請,根據馬國移民相關法規,將面臨6個月的監禁或1000令吉(約合新台幣8000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外交部指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也於11日接獲本案當事人友人撥打緊急聯絡電話請求協助,駐處除第一時間表達關心,確認當事人無人身安全疑慮外,也將持續與馬方及當事人就本案保持聯繫,並提供必要協助。
外交部呼籲,有意赴馬來西亞從事表演、工作或其他活動的民眾,務必事先依馬國規定辦理相關簽證及許可證,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有關入境馬國簽證資訊,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或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洽詢(電話:02-2713-2626;mwtaipei@kln.gov.my;網址:http://www.kln.gov.my/web/twn_taipei/home)。(編輯:林興盟)11310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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