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運動部相關法規 拚最晚明年8月掛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7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籌設運動部相關法規,目標推動全民運動、促進運動產業發展、競技運動人才培育、運動科學研究與應用,期盼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最晚明年8月掛牌成立,2025年預算編列達新台幣200億元。

為籌組運動部,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運動部組織法,以及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

根據教育報簡報,運動部設計為「1部、1署、3中心」,1署為全民運動署,還有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3個行政法人,運動部設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共6個司。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會中指出,為實現總統賴清德以運動壯大台灣的政策,推動嶄新的專責機關運動部,盼打造一個運動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的國家,並強化台灣的國際參與及影響力。

卓榮泰說,運動部組織架構採取新的思維設計,引入多元專業人才推動全國運動業務,目標辦理全民運動、促進運動產業發展,且要執行競技運動人才培育及運動科學研究與應用。

相關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希望最晚明年8月掛牌運作,2025年預算編列將達200億元。

至於組織人力規劃,龔明鑫表示,運動部整體員額為400名,其中100名為全民運動署所有,而未來運動部的業務單位主管或是副首長,將比照學校教授、副教授資格聘用。不過,龔明鑫也說,立法院審議運動部籌備相關修法時,若決定開放專技聘用,政院予以尊重。

此外,為避免部會分工不清,龔明鑫舉例,未來校園內的游泳池、PU跑道等學生使用的體育硬體設施興建、管理與維護權責,將由教育部負責;校園放學後,專業競技設備或預計要開放給社區使用的運動場館,由運動部協助辦理開放期間的業務;體育班相關課程設計及經費也是由運動部負責。(編輯:謝佳珍)11310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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