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法制化公聽會 學者籲勞動節教師節統一放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3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學者贊成將實施辦法提升到法律層級,建議勞動節、教師節應全國統一放假;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盼衡平考量所有因素,讓企業界能有更好發展。

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規定,影響人民日常生活、工商企業運作及政府機關服務甚鉅,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包含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民進黨立委陳瑩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朝野立委,都提案將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邀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出席發表各界意見。目前立法院相關的提案共有7案,已全數完成一讀程序,付委待審。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呂育誠表示,全國一致性假日應以社會共同紀念日、民俗假日為基本範圍,不宜針對特定行業、群體;法制化的重點在於規範假日的決定程序,建立各方可依循的遊戲規則,並確保各方能落實執行。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說,贊成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到法律層級。全國適用放假日應該是勞動節,大家都是受僱者,不應有身分別的排除;教師節也建議應全國放假,「教師節還要上課,就覺得很心酸」。她完全同意增加放假日,至於哪些節日要放假,可以再討論。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會長詹素貞指出,民國107年勞基法修正時將勞工的國定假日從19天減為12天,工會團體一直爭取要恢復7天假,還勞工一個公道。就受僱勞工立場,勞動節、教師節應全國統一放假;另外,政府極為注重性別平等,主張婦女節應全國放假。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從勞工整體分配、縮減工時、民眾期待連假的角度,應增加國定假日;政府當初推動「一例一休」時刪除7天國定假日,如果認為一口氣恢復7天國定假日對產業衝擊過大,也應逐年或每2年恢復1到2天國定假日的方向前進。

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劉侑學指出,台灣的特休與國定假日日數低於多數國家,且特休假的使用率偏低,面臨休假權利保障不足問題;國定假日是民眾有共同生活節奏(職場與學校)、雇主比較不會刁難、落實放假的可能性高,基於這些原因,支持增加國定假日天數。

高雄市中小企業產業聯盟協會理事長吳銘源說,紀念日比較有特殊意義存在,如果勞工認為放假天數不足的話,可以放進特休假來討論;台灣社會要向前的話,不是只在意紀念日、假日要放多少假,而是要調整到符合台灣經濟發展、讓企業可以賺得到錢。放假天數要調整比較多的話,建議例如體育日、藝術節可以增加。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何明原表示,目前景氣不太樂觀,電價、基本工資將調漲,增加國定假日就會增加企業主的支出負擔,未來經濟情況不明朗,會面臨更嚴峻挑戰。希望立法院能衡平考量所有因素,讓企業界能有更好發展,「人民的幸福感,應該不是只有單單放假天數增加這麼簡單而已」。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紀念日及節日具有國家歷史發展、民俗傳承的莊嚴意義,對於紀念日及節日的訂定、增刪、名稱等,內政部曾3度提草案送到立法院,各界還有不同意見,相關制度調整對社會影響很大,內政部會將各界意見納入,審慎評估。(編輯:翟思嘉)11310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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