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選罷法修正草案,因民眾黨、國民黨立委接連離席,會議主席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說,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將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協商就是過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會期為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爆發藍綠推擠衝突,雙方除了互相譴責暴力,還釀軟禁議事人員、會議室開鎖風波;國民黨團7月12日將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從報告事項抽出逕付二讀。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下午4時30分召集朝野協商。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許宇甄提案的選罷法修正草案,重點在增列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傅崐萁提案中,更應填具身分證「發證日期」。
內政部說,修法恐影響民眾參與連署意願,有心人士可能藉罷免名義非法蒐集民眾個資,若外流更可能造成隱私、財產侵害;且補領或換領身分證時,發證日期將變動,若要勾稽發證日期,也會增加資料查核負擔。
許宇甄指出,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是因為連署過程有很多亂象,包括錯假連署、抄名冊、死亡連署,很多甚至筆跡相同等,對罷免產生很大問題,為讓罷免程序更嚴謹,連署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吳思瑤表示,上會期選罷法無法在委員會實質審查,就提案逕付二讀,今天協商應好好討論;但協商前韓國瑜就發出通知,明天就要協商選罷法,難道今天的討論只是過水,星期五(25日)就要在立法院會表決嗎。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也說,何必急著今天黨團協商、明天院長協商、後天就表決,未來罷免要成案都很困難。今天如果協商不成,林思銘可以再排一次協商,但藍白的用意很清楚,就是要用人數優勢強行通過。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民進黨團說選罷法25日就要表決,「我是黨團幹部,黨團內部都沒討論到的事,你都知道,這是民進黨團的設定吧」;蔡易餘曾提案,連署人要提供身分證字號、發證日期,現在國民黨版是再精進,連署要提供身分證影本、發證日期。
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說,大家都是選民選出來的,選罷法怎樣修比較好,大家要達成共識,畢竟民進黨、民眾黨立委未來也可能被罷免;選舉公平,罷免也要公平,如果隨便就能連署,對大家都不公平,應該提出更健全的制度,且不會修改罷免門檻。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則拿出一張2019年的國民黨文宣,他說,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當時認為民進黨提案公投連署要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是在傷害人民個資、提高連署難度,當年國民黨立委強力阻擋公投法。
洪申翰表示,當時行政院版本確實是要附身分證影本,但經討論後,同意將相關規定拿掉,2019年6月修正通過的公投法,就不用附身分證正反影本。國民黨不要閹割人民權利、侵害隱私,提案毫無道理,就是政治考慮。
因麥玉珍在下午5時35分離開會議室,國民黨立委約在晚間6時陸續離開,只剩下民進黨立委在會議室。林思銘表示,黨團協商一定要三黨達成共識,但因民眾黨先離開、國民黨也離開,很難達成共識,但他答應會讓大家表達意見。
林思銘說,要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宣告,因朝野黨團無法繼續、無法有協商結果,這次會議各黨團均無法達成共識,由國民黨團向韓國瑜請求進行黨團協商,散會。
吳思瑤則表示,今天的協商就是演戲、過水,虛晃一招,「林思銘你是歷史的罪人」。(編輯:蘇龍麒、翟思嘉)11310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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