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自辦市地重劃制度 內政部: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台中市因自辦市地重劃問題頻出,監察院日前糾正台中市府及內政部。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說,已責請地政司蒐集相關爭議情形,加速研修重劃法令;地政司說,預計明年上半年會完成修法。

監委施錦芳日前表示,台中市黎明、辰億等自辦市地重劃問題頻出,僅考量同意比率,忽視不同意者意見,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審慎評估,監察院通過糾正台中市府、內政部,促檢討法制、強化監管。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安排地政司報告「市地重劃制度與檢討」。劉世芳透過新聞稿表示,近年自辦市地重劃案件產生許多爭議,進而引發民怨,政府應嚴肅面對,已責請地政司蒐集相關爭議情形,並針對近期監察院調查意見,加速研修重劃法令。

劉世芳說,應衡平公益及私益、加強重劃會管理監督機制、促進自辦重劃相關資訊透明公開、及研議強化民眾居住權益保障的相關作為,並督促地方政府檢討強化審議機制,加強監督及妥善處理民眾陳情意見。

地政司指出,為避免利用虛增人頭地主與不實購地情形,並強化重劃會理監事資格、重劃公司設置管理、業務執行及政府對於重劃公司督導責任、落實自辦重劃費用的審核監督,4月已邀縣市政府開會研議「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修正草案。

地政司說,會中並獲致共識,將增加申請自辦重劃的限制條件,對於重劃會及開發公司管理、重劃費用查估、財務支出透明與行政監管等事項進行規範。

另外,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核准自辦市地重劃前,應確實瞭解土地所有權人意見,提升決策過程透明度。地政司說,將儘速邀集地方政府會商檢討現有草案內容,加速完成修法程序。修法完成前,將請地方政府嚴格把關自辦重劃案件,對於民眾陳情案應即時協調處理,並強化自辦重劃案件的監督作業。

地政司長王成機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中指出,自辦市地重劃是由重劃會向地方政府申請,由地方政府審核,權責是在地方政府,要如何嚴格把關,法規會再修訂,並責成地方政府落實。

王成機表示,因修法涉及地方政府執行,會邀集地方政府開會,預計要花1、2個月,依法並需預告2個月,最後再經內政部法規會、部務會報,會盡快辦理,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編輯:林興盟)11310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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