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8日電)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說,立院沒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國民黨立委如果不打算遵守憲法,請立即辭去立委,立委的職權來自於憲法,不打算遵守憲法的立委,憑什麼繼續擁有立委的權力。
國民黨、民眾黨今年5月聯手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月25日做出民國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結果,國會職權修法中「總統國情報告」、「行政首長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部分規定違憲。在野黨強烈抨擊,翁曉玲更指出,若順著大法官稱「立法院無權要求制定對行政官員相關規範」的邏輯,那憲法也沒要求立院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
民進黨團上午在立院舉行輿情回應記者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提出民進黨團5項主張:1、即刻停止詆毀大法官的行為;2、依釋憲結果即日啟動相關人事同意權;3、終止被宣告違憲的立院調閱小組及其調閱項目;4、立委不應成為違憲的慣犯而違憲上癮,憲法訴訟法修法應停止,若要審議應在合憲範圍內進行;5、即刻就大法官釋憲的方向及指引,啟動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法。
吳思瑤說,憲法是用來維護,不是違逆。立委在2月1日宣誓就職,誓詞是「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非常遺憾國民黨曲解憲判字第9號判決。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釋憲結果讓立院變成沒有牙齒的老虎,她認為大法官是說立院擁有權力但不能濫權,擁有權力但要權責相符,立院不是沒有牙齒的老虎,是不能成為到處亂咬人的瘋狗。
吳思瑤表示,民進黨願和藍白合作,把違憲的法案修成合憲、合法、合規的法案,立院不應成為違憲立院。
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說,憲判字第9號扣緊「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對憲法的忠誠義務」精神,基於權力分立,立院權力不能凌駕行政院、監察院、司法院,他並引用憲法第78條、憲法第171條,及憲法第173條指出,大法官解釋憲法,就等同於憲法,所有人都應依據憲法、遵守憲法。
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指出,如果不打算遵守憲法,他建議就辭去立委。立委職權來自憲法,不打算遵守憲法的立委,憑什麼繼續執行立委的工作,並擁有立委的權力,當立委公然說沒有遵守憲法的義務,等於不願意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忠誠,守憲不是自助餐,喜歡的就遵守,不喜歡就可以不遵守。
洪申翰也譴責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號召群眾衝總統府,他表示,藍白力推國會擴權法案,講不出道理就訴諸暴力,希望在野黨可以適可而止,不要不如意就煽動暴力。
有媒體詢問,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近日提出反滲透法修法提案,主張政黨有違反反滲透法、違反國安疑慮時,可以聲請憲法法庭「解散政黨」,被藍營批評獨裁、專制。
蔡易餘表示,邱志偉提案是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條文「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入法,嘗試去定義哪些狀況會危害到自由民主憲政,立委的提案本來就可以多元討論。(編輯:翟思嘉)11310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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