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山屋遺留垃圾 國家公園署:違者依法追查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國家公園署今天說,山屋為登山避難使用,但部分民眾在山屋遺留垃圾,將依國家公園法規定處分,並邀民眾檢舉違法行為,交由國家公園開罰;另外,山屋將研議收取生態環境影響費。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透過新聞稿表示,各管理處近期巡檢避難山屋時,發現部分民眾遺留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山屋是登山避難使用,民眾不得占用、留置物品或垃圾等不當使用,違者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規定處分,近年已開罰7件。

國家公園署指出,在取締外,也將邀請山友團體合作,向山友宣導提升環境倫理意識;未來如果山屋使用者仍無法做好自主管理,國家公園山屋將研議收取生態環境影響費,以維護生態自然環境。

國家公園署強調,山屋是登山行程中重要避難設施,呼籲大家不占用、不破壞、不堆置垃圾廚餘,以免影響生態環境;除定期派員巡查外,也邀民眾共同守護,隨時檢舉違法行為,交由國家公園開罰,守護山林。

依國家公園法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違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下罰鍰。(編輯:翟思嘉)11310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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