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前副市長高朋 涉嫌受賄罪及玩忽職守罪被逮捕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6日公布,北京市前副市長高朋涉嫌受賄、玩忽職守,依法對他作出逮捕決定。此前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高朋立案調查,指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開除其黨籍及公職。

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6日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前黨組成員、副市長高朋涉嫌受賄、玩忽職守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對高朋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北京市人民政府今年6月4日公布,經2024年5月31日北京市第16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定,免去高朋的北京市副市長職務。

人民日報10月報導,10月22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高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明,高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務,違規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弄虛作假,騙取學歷、學位,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買賣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搞權色交易;「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入職晉升、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玩忽職守,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高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玩忽職守犯罪。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朋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高朋於1972年7月生,遼寧鳳城人,1996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畢業(東北財經大學投資經濟系投資經濟專業),在職研究生(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專業),是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編輯:陳鎧妤/謝怡璇)11311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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