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內政部今天舉辦「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審認交流共識營」,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盼能讓承辦人員有所依循、審認標準更趨一致。目前已有832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盼年底可逾1000家。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凝聚地方政府推動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作業的共識,內政部今天舉辦「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審認交流共識營」,邀各地方政府宗教業務承辦人員參與交流及分享。
劉世芳說明,感謝地方政府一直以來對於宗教團體輔導服務事務的支持與協助,期待透過共識營,精進業務經驗,並強化審認作業方向的共識,保障宗教團體的權益。
劉世芳指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從民國111年6月8日公布施行,並在今年8月7日修正,將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為4年,也就是到115年6月9日為止,透過延長申請期間讓條例發揮最大效益,保障宗教團體借名登記的不動產。
劉世芳提到,希望各地方政府協助、積極推廣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促使符合條例規定的宗教團體提出申請,以簡便的行政作業程序,免去日後不動產爭議衍生的司法爭訟。
劉世芳解釋,為持續推動宗教團體借名登記不動產的審認,9月已辦理4場座談會,其中宗教團體多半有各地方政府審認標準不一致的疑問。為齊一認定基礎,特別辦理共識營,使承辦人員輔導宗教團體申請案件時能有所依循,讓審認標準更趨一致,避免各縣市做法不一。
劉世芳強調,目前已提出不動產審認申請的宗教團體有832家,期盼截至今年底可達到1000家以上。另外,呼籲地方與中央攜手打擊詐騙,將反詐騙觀念和識詐宣導納入活動中,鼓勵轄內宗教團體一起加入,以降低民眾被詐騙的風險。(編輯:張若瑤)11311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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