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三讀 連任限1次、刪除延任規定自12/1施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5日電)在野黨團力促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今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第4條及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

4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於今年7月屆滿,行政院今年4月公布4位NCC委員被提名人,並送交立法院審查,雖然民進黨團曾提案排審人事同意權,但遭在野黨團封殺。

立法院7月中旬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間的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因此尚未受限,行政院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不過,行政院的做法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紛紛提出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更改法案公布日施行。朝野黨團日前協商NCC組織法修正案,但因協商無共識將交付院會處理,並排入今天院會議程。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討論事項時,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同提出NCC組織法修正動議,增訂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的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條文,自民國113年12月1日施行。

由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具有人數優勢,立法院會表決處理時,第一次表決為贊成56人、反對47人,重付表決為贊成55人、反對48人。最終,藍白共提的NCC組織法版本順利三讀修正通過。

法案三讀後,台灣民眾黨團運用議事技巧,提議全案復議,再由藍白聯手否決自己提出的復議案,由於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僅能提出一次,該案復議遭否決後,未來不得再提出復議。

法案三讀後,藍白立委也齊聚在議場內高喊「拒絕萬年委員,翁柏宗下台」。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上午受訪指出,NCC組織法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至少要重新提名NCC主委,因為原本被提名的翁柏宗已不具備消極要件,難道行政院要強迫立法院審查、浪費大家的時間嗎,並呼籲政院應重送名單。

黃國昌指出,其餘3位NCC委員被提名人,原本卓榮泰點頭背書,但不曉得是否還拉得下臉喊要重新提名。(編輯:蘇龍麒)113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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