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國際級濕地未完成保育審議 中央地方皆應檢討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6日電)濕地保育法自2015年開始施行,但監委發現,至今仍有1個國際級、7個國家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未能完成審議,要求內政部應積極會同農業部、台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與宜蘭縣政府檢討改進。

監委林郁容、范巽綠、葉宜津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為確保濕地天然滯洪等功能,維護生物多樣性,濕地保育法2015年開始施行,明定主管機關為保育及明智利用重要濕地,應擬訂綜合性及永續性的保育利用計畫,同時政府也在2021年將「自然碳匯」列為2050年淨零轉型的關鍵戰略。

經調查,監委發現迄今仍有1個國際級、7個國家級重要濕地的保育利用計畫,已逾濕地保育法所定審議期限4年至8年餘,且多數為海岸地區重要濕地,原因皆為民眾抗爭、認為不利生計有關,顯示內政部相關措施、誘因與資源的投入尚待加強。

監委表示,自然碳匯規範須於2030年增加34萬公噸的藍碳碳匯量、西元2040年增加合計1000萬公噸碳匯量,而濕地即為濱海藍碳主要分布區域,但內政部至今的濕地科研成果仍不足,極具減碳潛力的濕地碳匯量也尚未納入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

監委要求,內政部應積極健全溫室氣體國家清冊內資料、建立增匯量轉換碳權的方法學及相關誘因機制,落實濕地保育法與國家淨零碳排政策。

監委還說,國際保育瀕危級別黑面琵鷺於全球數量上升、突破紀錄,今年來台度冬數量卻下降,且近兩年死傷近百隻;宜蘭縣五十二甲濕地近10年來,則因「不徵收、不租用、不解編」,陷入膠著、民怨未能紓解。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已於昨天通過3位監委的調查報告,函請內政部積極會同農業部、台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與宜蘭縣政府檢討改進,善盡溝通並策進研議解方,以化解民眾疑慮、落實濕地保育。(編輯:林克倫)113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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