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前豐縣縣委書記婁海過去因在徐州8孩案一事上,維護群眾正當權利不力等因素遭撤職。時隔2年,婁海近日因受賄、濫用職權等罪名被判刑12年。
據澎湃新聞報導,婁海利用擔任邳州市委常委、邳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豐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公司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違章建築處罰、提高安置房回購價格等事項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金錢共計人民幣1429萬餘元(下同,約新台幣6400萬元),其中1029萬餘元未實際取得,且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1.47億餘元。
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對婁海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公開宣判,婁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對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徐州8孩案於2022年初曝光,網路流傳的影片顯示,一名受害女子被人頸鎖鐵鏈,更生下8個孩子。中國官方從最開始強調「不存在拐賣行為」,到改口將調查是否涉及犯罪,令當時社會質疑官方對於人口拐賣問題避重就輕、未能釐清。
隨後江蘇省官方公布調查結果,並對地方相關人員依法處理。豐縣縣委書記婁海和副書記、縣長鄭春偉,被指「工作不負責任,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維護群眾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職失責,未認真組織核查事實,批准發布信息不實的情況通報」等,分別被撤職、責令辭去職務。
時任豐縣縣委書記的婁海受訪表示,「作為地方主官我感到很愧疚,這種愧疚將伴隨我的下半生」。(編輯:謝怡璇/吳柏緯)113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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