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2日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說,國民黨與民眾黨挾人數優勢,以舉手表決,缺乏實質民主程序與詳實討論,強行通過這3個影響人民權利的法案,台權會強烈譴責。
台權會發布聲明表示,憲法訴訟法修正,未來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目前憲法法庭只有8位大法官,如果國眾兩黨杯葛大法官人事案,將使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對於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維護權力分立的憲政機制來看,傷害甚大。
台權會說,憲法法庭是民眾權利救濟的最後手段,統計月報截至11月底,未結案的465件中,人民提出的聲請案占94%。台灣既無法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東亞也尚無亞洲人權法庭,憲法法庭是台灣人權救濟的終點與最後防線。
台權會說,選罷法修法,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然而蒐集身分證影本欠缺必要性,有侵害個資疑慮。個資蒐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以達成搜集目的必要為核心。為執行罷免連署,能夠初步確認身分的方式有很多,蒐集身分證影本以外,有隱私權利侵害疑慮更低的手段。
台權會認為,擴大蒐集個資,留下更大個資外洩隱患,也實質限縮公民政治空間。當公民必須付出更多個資、自負風險,承受更複雜的連署流程,勢必影響參與連署、政治表達意願。罷免是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參政權之一,透過修法實質上架空罷免權,恐有違反憲法疑慮。
台權會說,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通過後,仍以中央統籌分配為核心,但在分配基準或方式上徹底缺乏民主審議,也未充分檢討地方事權與其相應的財政自主問題。不僅忽視住民自決權,也限制了地方自治功能團體的正常發揮,對地方治理的自主性與有效性構成阻礙。法案通過後,結構性問題仍在,恐引發更多治理與資源分配矛盾。
台權會表示,立法院自開議以來,占立法院多數席次的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屢屢無視實質民主程序、審議辯論的精神,扼殺國會作為民主憲政運作核心的功能。法案審查過程無視不同意見、未經實質討論即強行通過修法。
台權會說,這3項法案通過版本皆是表決前才提出的修正或再修正動議。雖然提修正動議屬立法院政黨議事攻防一環,但當多數黨用此方式強行通過法案,不僅剝奪議場內實質討論,對公民社會來說,更無從在立法前審視、辯論的參與可能,侵蝕立法程序應備的民主價值。(編輯:蘇志宗)1131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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