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國防經費恐減28%?主計總處:會通盤檢討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葉素萍台北23日電)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天說,財劃法三讀通過修正,中央必須釋出新台幣3753億元給地方,包括國防經費等計畫可能通案性減28%;若國防經費不減,其他項目就要多減,會再通盤檢討。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包括陳淑姿與財政部長莊翠雲出席。

陳淑姿說,財劃法修正通過後,中央每年將減少3753億元,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為例,依法律義務支出1兆8144億元(約占58%),無法刪減;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約占42%),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核定且尚在執行中各項計畫經費難以為繼,受影響的包括國防經費2945億元、撥補勞保1200億元、租金補貼400億元、少子女化對策346億元等。

陳淑姿表示,原本中央擬透過總統賴清德「均衡台灣」整體計畫協助地方推動重大建設,包括捷運、公路、鐵路等,如果沒有相關預算經費,將嚴重影響未來均衡發展;且地方自有財源增加、財政能力增加,各部會計畫型補助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與污水下水道等,未來會檢討優先回歸地方辦理,或提高自籌比率。

陳淑姿表示,錢應隨事權移轉,為避免地方消化預算、浮濫支出,中央承接相關業務包括老農津貼、勞健保、省立學校與醫院約1000億也應回歸地方辦理。

是否與地方溝通事權移轉,陳淑姿表示,目前法令規定,老農津貼與健保是中央負擔,如果要移轉地方,必須透過修法;針對不用修法就可以調整的部分,會優先檢討,至於各縣市有關計畫型補助款的負擔比率也會檢討調整。

媒體詢問,若要從相關計畫刪減約28%經費,以國防明年度預算2945億元來說,減少28%等於減少800多億元,是否有思考如何調整。

陳淑姿說,通案性減28%是粗估,如果國防不減28%,其他項目就要多減,至於哪些可以不減、哪些要減,要再通盤檢討,也要看後續如何配合行政院施政方針。

媒體詢問,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協調2次後,為何不先提出財劃法修法版本。莊翠雲說,財政部蒐集地方政府意見,是先討論指標,下一步就要討論權重,所以當時有跟立法院溝通希望經充分討論、獲得最大共識再提出版本,倉促提出版本只會增加爭議,無法解決問題,因此財政部一直在努力,尤其權重分配如果不平衡,會加劇城鄉差距、拉大財政情勢。(編輯:謝佳珍)113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