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赴陸擬納管 陸委會:回應社會期待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6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納管立法委員赴陸。陸委會強調,這是回應社會期待;儘管目前在立法院推國安法制會受到障礙,該推的還是要推。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6日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梁文傑表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沒有特別新增對於公務員的要求,例如11職等以上公務員赴陸必須經過內政部許可,這部分繼續維持;10職等以下公務員赴陸規定是更加明確化,將必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更改為「許可」。

他說明,10職等以下公務員赴陸必須取得所屬機關許可,亦即機關首長有權許可、也有權不許可,這有點類似公務員在各機關請假時,必須向上級主管取得許可;什麼樣的事由可以赴陸或不能赴陸,人事單位會有相關處理方式。

梁文傑提醒,過去有些10職等以下公務員誤認為,週五晚上飛廈門、週日晚上回台灣,在例假日的赴陸不需要取得機關首長同意,「我們現在是要求,你就算是例假日,一樣要機關首長同意你才能去。」

梁文傑強調,這波修正草案將立法委員赴陸納管、採取許可制,這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至於這些修法會不會成功,從立法院這1年多以來狀況大概可以看到,要推任何的國安法制都會遇到傷害、障礙。

「我們現在其實是在做補漏洞的狀況」,梁文傑說,儘管修法會碰到障礙,也不表示說「我們就不做」或「雙手一攤什麼都不管」,這樣也不行,所以「該推的還是要推」。

梁文傑重申對於公務員赴陸明確限制的原因。他說,從2023年開始迄今,已知有17名現任、曾任公務員或軍警人員赴陸被中共有關部門留置盤查,甚至是在參加旅行團時被叫出來,帶到他處留置一天、兩天,然後詢問其在台灣的上下主管關係、業務、同仁姓名等。

梁文傑強調,這17人是目前掌握到的;無法掌握的或是被嚇到不敢說的,不知道有幾件。以前很多公務員對於赴陸習以為常,現在狀況確實有點不一樣;修法不是新增規定,是要落實兩岸條例既有機制,其實是在保護公務員。(編輯:楊昇儒)114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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