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日電)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今天出爐。民眾黨表示,判決違憲違法且無效,請總統賴清德別再刻意拖延提出大法官人選,立法院也應立即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法,全面檢討羈押制度的人權侵害問題。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刑訴法關於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關於羈押之處分,被告之辯護人,除與被告明示意思相反外,得為被告之利益而聲請法院撤銷或變更。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僅有5位大法官參與,仍有3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
民眾黨下午透過聲明表示,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大法官15人掌理解釋憲法,但司法院違憲、違法做出5人判決,且刻意從人權議題著手,企圖提升5人判決正當性,陽謀昭然若揭。
民眾黨認為,違憲違法的5人組成,不會因為提出的意見有助被告程序權保障,就能夠合理化違憲違法的判決,反而對各級法院法官、律師,創造本無必要的難題。
民眾黨說,關於羈押制度,現行法存在更多侵害人權的規範,民眾黨早就提出相關修法,卻遭司法院與法務部杯葛反對,令人遺憾。
民眾黨呼籲,立法院應立即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法,全面檢討羈押制度的人權侵害問題,而5人判決違憲違法,請賴總統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別再刻意拖延提出大法官人選。(編輯:謝佳珍)11501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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