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院首席法官罕見提及黎智英案 為審理辯解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9日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天在一項法律活動上致辭時,罕見地談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但他宣稱,該案是按照司法獨立原則進行審理,而威脅對香港法官實施制裁,無異於「干預司法獨立」。

香港「202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天舉行,張舉能在典禮致辭時,除了概述2025年司法機構的主要工作外,還特別談及黎智英案,以及在這起案件中所涉及的司法獨立原則。

張舉能表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黎智英及其公司所涉及的刑事案件的審理,歷時長久,已於最近審結;他們被裁定涉及國家安全及串謀的罪行罪名成立,判刑部分則仍未結束,日後是否進行上訴,仍是未知之數。

他說,這一審訊的判決在國際上受到不少關注和評論,且一如預料,鑑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當中不乏對檢控和裁決以至香港法院和法治的批評。

張舉能提到,案件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被告人有上訴的權利。假若提出上訴,任何指稱的錯誤,無論是在法律、程序或是證據方面,上訴法庭定會加以考慮。

他強調,自己不會評論案件的是非曲直,也不會就法律程序作出斷然的主張,但希望藉此機會強調幾項重要的原則。

張舉能表示,法庭的裁決很少會令所有人滿意,但任何評論或批評,必須言之有據才有意義,任何嚴厲批評或相反意見,必須建基在細閱判案書及認真理解法庭論證之上。

他宣稱,基本法、一般法律以及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都「保證法院公正獨立」,要求法庭判決必須基於審訊中的證據和法律論據,而非任何外在因素或公眾壓力。而所有刑事審訊都是按照已確立的刑事訴訟程序與證據規則進行,公眾和傳媒可以旁聽,不受無端施加限制。

張舉能還說,對香港法官實施制裁的威脅,無論以甚麼名目粉飾,「明顯地它們實質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圖干預司法獨立,威脅恐嚇無異於貪腐賄賂,兩者實際上是一體兩面,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編輯:邱國強)115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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