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李貞秀質詢?政院:只稱呼李女士答案應該很清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外界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會在立法院接受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質詢。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卓榮泰是否會接受質詢,可從未稱呼李貞秀為委員,而是稱呼「李女士」當中得到清楚答案。

內政部則說,已3度函請立法院及李貞秀要提出就職前已放棄國籍的證明,但至今未能獲取。

李貞秀就職立委資格遭質疑,她日前提出除籍證明書,佐證大陸戶籍註銷時間在1993年4月26日。但陸委會認為,李貞秀除籍證明書格式、內容「有點怪異」,因此僅採認除籍證明書繳回移民署時間2025年3月,即李貞秀在2023年底登記成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具備雙重戶籍」。

李慧芝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在院會中指示,在李貞秀立委資格沒有獲得進一步確認前,各部會一律不提供任何資料、機密資料予李貞秀,且請中選會依照陸委會、內政部去函內容,進行必要行政作業審慎處理。

媒體追問,卓榮泰是否會在立法院接受李貞秀質詢。李慧芝答覆時皆以李女士稱呼李貞秀,並表示李貞秀在戶籍、國籍的爭議都尚無法釐清,卓榮泰是否接受質詢,可從卓榮泰未稱呼李貞秀為委員,而是稱呼李女士當中看到清楚答案,「答案應該很清楚」。

李慧芝也說,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為此事已邀集陸委會、內政部、中選會討論相關事證,目前狀況是,李貞秀無論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都有疑義,陸委會、內政部也有多次說明,期待立法院長韓國瑜未來為此案進行朝野協商,儘速釐清爭議。

內政部戶政司長陳永智在記者會補充表示,過去已3度分別函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李貞秀要提出就職前已放棄國籍的證明,並請立法院按照國籍法20條規定辦理,雖然周萬來在13日有回函,但無附上李貞秀放棄國籍的證明文件,因此內政部迄今沒有收到李貞秀辦理放棄國籍的證明。

陳永智指出,依據國籍法20條,立委解職必須由立院依法處理。

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董玉芸則說明,李貞秀案衍伸出國人擬登記參選時是否符合參選資格要件等情事,因此3月初預計找內政部、中選會研商,未來參選資格查核資格確認如何精進完整,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編輯:翟思嘉)1150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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