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假冒台灣茶參賽獲評比轉售 女茶農遭起訴

越南茶假冒台灣茶參賽獲評比轉售  女茶農遭起訴 | 華視新聞
(中央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6日電)陳姓女茶農以每台斤300元購買30台斤越南茶,通過竹山鎮農會茶賽獲「二朵花」等級後,再以1台斤600元賣出20台斤給茶行,經抽驗鑑別為境外茶,陳女涉詐欺遭南投地檢署起訴。

陳姓女茶農民國110年初以每台斤新台幣300元向彰化縣某茶商購買30台斤越南茶,陳女明知參加竹山鎮農會杉林溪優良春茶競賽展售會須繳交台灣生產、烘焙的茶葉,但陳女基於詐欺及虛偽標示商品原產國犯意,以不知情吳姓女兒名義,繳交越南茶參加茶賽新品種組。

這件越南茶經評比為「二朵花」等級,竹山鎮農會因此以每台斤850元價格向陳女收購1台斤,並由不知情竹山鎮農會人員代為包裝標示「杉林溪、烏龍茶競賽」、「產地:台灣」等標示包裝共20盒,每盒2罐,1罐重量300公克,共計20台斤,再交由陳姓女茶農領回。

陳女接著以1台斤600元價格,全數賣給彰化縣翁姓負責人經營的茶行,負責人誤信這是比賽獲獎台灣茶而付貨款1萬2000元,彰化縣衛生局去年9月至這家茶行抽驗,送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鑑別結果為「境外茶」,進而循線查獲陳女將越南茶「洗」成台灣茶。

南投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繼起訴林姓、楊姓被告販售越南茶混充杉林溪台灣茶後,接續查辦陳姓女茶農以境外茶混充台灣茶參賽獲評「二朵花」等級販售案,全案依涉犯刑法詐欺取財、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提起公訴;為維護台灣茶農權益及各茶賽公正性,對於類似案件一定從嚴訴追,絕不寬貸。(編輯:謝雅竹)11110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