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監委葉大華、浦忠成、林盛豐今天說,台中市和平區公所未依規定辦理三叉坑部落重建區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導致部分重建遷戶基地遭法拍或第三人要求拆屋還地,損其居住權,已申請調查。
葉大華、浦忠成、林盛豐透過新聞稿指出,民國88年921大地震,嚴重毀損台中市和平區自由村三叉坑部落房屋,並被判定為危險聚落。行政院在89年間核定三叉坑部落相關重建計畫,主管機關為原民會,執行機關為台中市和平區公所。
監委表示,依三叉坑重建細部執行計畫的預定進度,應先就重建用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再為遷住戶建地分配,公所再輔導居民興建住宅。
監委指出,據三叉坑部落自救會表示,和平區公所未依細部執行計畫,就直接進行抽籤分配建地,以及抽籤後由區公所申請辦理大規模的土地變更,原民會也未督責相關程序,導致該區土地還有部分登記為私人所有、部分土地遭法院拍賣、部分原住民受災戶遭第三人訴請拆屋還地,侵害原民災民居住權益,至今仍持續抗爭。
監委表示,從三叉坑聚落重建細部執行計畫核定至今已20多年,和平區公所仍未完成執行計畫,移轉重建屋坐落基地所有權給受災戶,導致受災戶重建屋所坐落的基地流落到第三人名下,現遭第三人訴請拆屋還地及離開家園。
監委指出,當時主管機關原民會是否未盡監督之責,放任和平區公所行政怠惰,未依相關重建計畫辦理三叉坑部落重建,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宜,導致原住民受災遷村戶陷入無家可歸的困境。
監委說,現行處理情形及協處措施為何、是否維護原住民受災族人居住權利?這涉及原住民災民居住權益保障,有深入調查瞭解必要,申請自動調查。(編輯:張均懋)11110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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