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7日電)台中市立崧食品公司負責人張男,被檢舉將過期食品更改標流入市面販售,他5日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後,檢警查出改標食品流向,今天再傳喚張男到案,依偽造文書等罪聲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指出,台中市立崧食品公司將過期食品更改標籤再流入市面販售,檢方指揮司法警察、衛生機關等單位偵辦。
檢警於10月5日進行第1波查緝行動,傳訊立崧食品公司負責人張男等人到案釐清,分別諭知張男及廖姓會計,分別以30萬元、15萬元交保。
檢警持續追查相關食品流向,發現改標食品已輾轉運往外縣市,立即會同食藥署、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及相關司法警察機關,先在南投縣草屯鎮某公司,扣得改標的生烏骨雞食品約100餘隻。
檢方立即於10月6日進行第2波查緝,同步前往高雄市、台南市、雲林縣及台中市等上游生產廠商,釐清扣案的生烏骨雞食品是否為改標過期產品,同時追查下游販售廠商,並查扣相關產品400餘隻,避免相關產品流入市面。
台中地檢署今天再傳喚立崧食品公司負責人張男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張男涉犯偽造私文書、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有羈押理由及必要,當庭將張男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將持續擴大追查改標產品流向、嚴懲不法。(編輯:郭諭儒)11110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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