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代取清槍不慎走火 松山分局究責議處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0日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薛姓巡官今天執行國慶安全維護勤務,領槍後忘記配槍執勤,留守的劉姓偵查佐代取槍但未依程序清槍而不慎走火,警分局將查明疏失議處並追究考監責任。

松山警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局內偵查隊薛姓巡官今天執行國慶安全維護勤務時,在領用槍彈並簽出服勤後,因內急如廁又急於出勤,忘記將槍彈攜出,便拜託劉姓偵查佐代為取槍。

劉姓偵查佐取得槍彈後,未依標準清槍程序須先卸下彈匣檢視有無子彈,便直接拉滑套、扣扳機,導致子彈上膛擊發,當場射穿辦公桌櫃抽屜,所幸無人受傷。

松山警分局指出,經查薛姓巡官身為幹部卻未以身表率,未確實攜帶槍彈執勤,對於重要公物保管不當,嚴重影響警譽。

另外,劉姓偵查佐未遵守標準程序清槍,導致槍枝(彈藥)走火,情節嚴重,警分局將於查明疏失後依規定議處,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松山警分局表示,後續將持續秉持勤教嚴管決心,要求各級幹部加強督飭所屬員警恪遵領(繳)槍械清槍流程。全案列入案例教育,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編輯:戴光育)11110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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