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混台灣茶欲外銷中國 男未得手遭查獲

越南茶混台灣茶欲外銷中國  男未得手遭查獲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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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4日電)葉姓男子以越南茶葉混充台灣茶烘焙後,欲販售到中國,但交易未成功,後來放在友人公司遭查獲,涉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南投地方檢察署考量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予以緩起訴。

葉男民國110年9月以每台斤新台幣310元、120元價格,向在南投市開茶葉批發公司的陳姓友人購買32台斤四季春茶葉、20台斤越南茶葉,再自行以四季春茶葉18台斤混合越南茶葉12台斤比例烘焙。

葉男基於詐欺及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犯意,將這些完成烘焙的混充茶葉,再委託不知情陳姓友人加入四季春茶葉15台斤加工,最後貼上「品名:翠玉青茶、產地:台灣」標籤,包裝成30包,寄至中國福建省一家公司給不知情陳姓負責人試喝,且欲以每包400元販售,但陳姓負責人遲未回應,而沒完成交易。

葉男再以同手法將其餘15台斤混充茶葉,委由陳男加入四季春茶葉15台斤加工後,以同包裝成30包,暫置公司倉庫,南投縣衛生局110年11月9日至陳男公司抽驗,送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鑑別為「境外茶」成分,透過高等檢察署建立的「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聯繫平臺」函轉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葉姓被告行為犯刑法對商品原產地為虛偽標記及販賣虛偽標記原產地商品、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嫌,審酌被告無前科、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1萬2000元、茶葉等,予以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編輯:謝雅竹)11110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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