艦長涉非禮女軍官遭撤職停役 興訟敗訴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海軍呂姓艦長上校涉酒後性騷擾及性侵女軍官未遂,遭海軍司令部撤職停役。呂男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原處分無誤,判呂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海軍某軍艦呂姓艦長於民國108年5月間涉嫌酒後性騷擾及性侵女軍官未遂,經海軍艦隊指揮部行政調查屬實,經懲罰人事評議會決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核定將呂男撤職、停役,自108年5月29日生效。

呂男不服提訴願遭駁回後,提起本件行政訴訟,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呂男辯稱,從事軍職21年,認真盡責獲任命任艦長要職,軍旅生涯無重大違失,軍旅考績均為甲等以上,只是與女軍官牽手、輕摟等偶發行為,導致軍旅生涯付之一炬,也無從請領退除給與,軍方處分違反比例原則,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法院日前認為,女軍官提控呂男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現仍由基隆地檢署偵查中,本案對國軍執干戈以衛社稷的形象傷害鉅大,且呂男未能真摯面對其違失行為,海軍司令部原處分沒有違反比例原則,並無違誤,判決呂男敗訴。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11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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