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南市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趙麗妍台中26日電)今天是選舉投票日,台中市發生多起違規事件,有人帶手機進入投票所未關機,也有撕毀選票者,還有豐原區一名年約90歲婦人投票後步出約30公尺突倒地,送醫不治。
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今天進行投票,台中市發生多起違規案件,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表示,相關違規案件都由警方帶回偵訊,後續交由地檢署及選委會處理。
54歲黃姓男子上午到豐原區高商投開票所投票,將手機帶進投票所未關機,剛好家人來電,他一接起電話,選監人員立刻制止,報警處理,警方將他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函報台中選委會。黃男稱,因家人來電,一時忘記才接聽。
在豐原區橫街尾福德祠,一名年約90歲的老婦人,投完票離開投開票所約30公尺處,突然倒地,現場家屬進行急救,並通報救護人員送醫,到院後持續急救,仍宣告不治。
太平區也傳出有平地原住民持通知單去投票,卻發現未在選務名冊上,導致無法投票,確切狀況由選委會查證中。
台中市南區有民眾使用自己的印章蓋在選票上,發現錯誤時當場撕毀選票,被選務人員發現報警查辦;還有在南區台中高工的投票所,1名婦人帶手機進投開票所未關機,剛好手機響起,也被警方帶回處理。
市選委會表示,故意撕毀選票,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除非是執行公務者,否則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編輯:陳清芳)1111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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