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選舉刑案5286件 不因投票結束而鬆懈

最高檢:選舉刑案5286件 不因投票結束而鬆懈 | 華視新聞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資料照)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最高檢察署今晚表示,截至上午10時止,妨害選舉刑事案件5286件,全國檢察機關持續積極查察、積極偵辦,不因投票結束而鬆懈。

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檢察機關向上溯源、擴大追查;以不法手段當選者,檢察機關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後續議會正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正副主席等選舉, 也應嚴密查察。

各檢察機關偵辦中案件,仍持續向上溯源、繼續追查其人流、金流,不因投票結束而鬆懈,並為防制不法的候選人或樁腳, 以「後謝」方式進行賄選,查察賄選於選後仍持續進行,不讓任何賄選犯行,於選後有機可乘。

新聞稿指出,所有妨害選舉案件,檢察機關不論選前、選後,均堅持「沒有底線、沒有上限、沒有時限」原則,只要查證明確,絕對依法究辦。

這次九合一選舉檢察機關自5月25日起即展開部署,截至今天上午10時止,受理妨害選舉刑事案件5286件、涉案8702人,其中賄選3756件、5948人。其中已起訴219件、186人。(編輯:張銘坤)11111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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