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介佑涉詐欺販毒一審判8年半 二審延至12/21宣判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民進黨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的兒子趙介佑涉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販賣毒品。台北地院判處趙介佑8年6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原訂今天二審宣判,因故延期至21日。

承審合議庭原排定今天上午11時宣判,但改為當庭宣示裁定,將宣判日期變更為12月21日上午11時。

審判長指出,被告人數為6人、案情繁雜、卷證資料眾多,製作判決書所需時間較原先預期為長,原訂宣示判決日期因此重大事由有酌予變更延展必要,斟酌本案當事人權益及判決書製作進度因素,依法變更宣判日期。

全案起於,檢警於民國109年間偵辦一起電信詐欺案件,查獲多名涉嫌提領贓款的車手,並查出車手另涉外送毒品,循線追查發現趙介佑涉有重嫌,去年4月間針對趙介佑等人發動搜索。北檢訊後,聲押趙介佑獲准。

檢方調查,趙介佑與1名謝姓男子是詐騙集團的「車手頭」,集團成員詐得被害人款項、匯入受款帳戶後,由車手持提款卡領出,轉交給集團的「收水」組織成員,最後將款項交給趙介佑或謝男,2人再將款項交給集團主嫌陳姓男子。

陳姓主嫌還提供愷他命,經趙介佑藉由微信(WeChat)群組指揮、監控,並提供兒子及母親的銀行帳號讓藥腳匯款使用;謝姓男子則利用微信指揮集團成員擔任「小蜜蜂」,前往指定地點販售第3級毒品愷他命。完成毒品交易後,再由趙介佑與陳姓主嫌拆帳獲利。

北檢去年8月間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主持、操控並指揮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加重詐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3級毒品等罪,起訴趙介佑等被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從重依販賣毒品、加重詐欺等罪判處趙介佑有期徒刑8年6月,其餘被告各判刑2年4月至7年4月不等。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編輯:張銘坤)1111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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