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挨罰160萬遭法院撤銷 NCC:一定上訴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蘇思云台北21日電)中天新聞108年間播出「卡救命錢養蚊滅韓」等3則新聞,NCC合計裁處新台幣160萬元。中天電視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判決撤銷原處分。NCC今天表示,一定會上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黃文哲指出,目前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內容,但是已經從網路資訊得知,強調後續一定會上訴。對於是否有事實查證,黃文哲認為法院應該要尊重NCC,以NCC的認定為主。

中天新聞台於民國108年3月28日的節目「大政治大爆卦」中,以「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為標題,討論農漁產品滯銷議題,節目內容被民眾檢舉捏造謠言。NCC審議後,決議裁罰40萬元。

另外,中天新聞台於108年6月19日播出的「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新聞遭民眾檢舉內容不妥、未平衡報導,以及7月1日播出的「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新聞遭民眾檢舉未經事實查證。

NCC認定,中天新聞在這兩篇報導中並未將事實陳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決議分別予以裁罰60萬元,合計裁處120萬元。

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只要媒體有經過確實的事實查證程序,依查證結果有相當理由可確信為真實,縱使最後證明所製播內容與客觀事實未盡相符,亦仍可認為符合事實查證原則。

北高行表示,根據中天電視公司所提出的證據資料,節目中所製播3個新聞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實,並未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北高行認為,NCC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錯誤,以中天未能衡平報導作為裁罰理由,無異將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6款的處罰行為態樣擴張至處罰違反公平原則的行為,已超過衛廣法的文義範圍,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112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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