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高雄市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4日電)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死41傷,高雄地院一審依公共危險放火等罪判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審酌羈押期間將於明年1月3日屆滿,依她涉案情節重大等裁定延押2個月。
高雄高分院裁定書指出,審酌黃格格第一次羈押期限將於明年1月3日屆滿,且其所犯的罪屬於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經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重刑在案,考量她具足夠理由有逃亡之虞,為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自明年1月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火災,造成46死、41人傷,是高雄治安史上最嚴重火災;黃格格同月16日凌晨遭雄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雄檢偵結後以她因吃醋喝悶酒,想藉點火讓男友難堪,所以將驅蚊用的淨香灰燼倒在沙發釀災,依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建請法官求處極刑。高雄地院審理後,改依公共危險放火等罪判處最重無期徒刑,全案目前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審理中。(編輯:黃世雅)1111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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