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里長、區民代表涉賄 北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8日電)新北市烏來區蔡姓區民代表當選人、陳姓里長當選人涉嫌在蔡妻協助下現金買票,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蔡男、蔡妻、陳女,並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北檢起訴書指出,蔡姓男子參選民國111年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會第3屆第4選舉區區民代表選舉,陳姓女子則參選福山里里長。

9月1日下午,蔡男、蔡妻到新北市新店區耕莘醫院與李姓選民會面,陳女則打電話給蔡妻請求代墊支付里長選舉賄賂新台幣2000元,蔡妻即連同區民代表選舉賄賂款項2000元,交付李姓選民共4000元。

蔡男、陳女均於11月26日順利當選,檢調本月1日發動搜索,查扣李姓選民主動提出的賄款4000元,今天偵結起訴蔡男、蔡妻、陳女,另對李姓選民處分緩起訴1年。(編輯:張銘坤)111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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