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台中市劉姓男子為躲避兵役以新台幣3萬元購買「愛滋證明」,被判定為「免役體位」,後續追蹤病情,醫院抽血檢查戳破謊言,台中地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4月徒刑,可上訴。
總統蔡英文宣布義務役役期恢復1年,日前卻有役男購買愛滋證明躲避4個月兵役。依據判決書指出,劉男明知道役齡男子都有服兵役義務,他為躲避兵役,在民國107年,委託不明人士以3萬元購買愛滋證明,讓不知情衛生所人員為他辦理愛滋感染的全國醫療服務卡申請,同年核發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
隔年,劉男拿著證明卡向台中市龍井區公所辦理役男變更體位複檢申請,前往醫院複檢時,他持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成功騙過兵役體檢醫師、兵役檢驗科科長等人,最終110年1月審核他為「免役體位」,順利躲過4個月兵役。
5個月後,台中市民政局通知他前往醫院抽血追蹤病情,未料,抽血結果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呈現陰性反應,戳破他的謊言。台中地院依照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劉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2萬餘元,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1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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